泰和二中学生考勤制度

作者:林德民

泰和二中学生考勤制度

    为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,规范学生的请假制度,培养学生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如下学生考勤制度:

1.考勤范围:学科课(课程表上列的所有学科课)、自习课、微机课、实验课、阅览课及全校、年级或班级组织的锻炼、集会、活动都要列人考勤范围,因故不能参加者都要事先请假。

2.考勤类别:事假、病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公假。

3.请假:学生因事因病或因公不能上课(含1节及以上)、考试或参加学校、年级、班级组织的活动的,都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(两天及以上的请假还需家长同意并签字),填办相关手续,不得捎假、口头请假(含用手机请假)。请假一天及以上且确有特殊情况,不能及时书面请假、填办请假手续的,要在两日内(从口头请假之日起)补办请假手续。否则,不予认可。

4.准假:一天以内的(含1天内所有课型一节及以上的),由班主任批准; 2—3天,经班主任同意,报年级主任批准;4天及以上的(含缺课、缺考相连累计8天及以上的),除办理以上手续外,还要报主管校长同意,并到教务处备案。不履行上述手续的按旷课论处。(参加单招的按相关办法执行地)

5.销假:学生返课、返校后,要及时到教务处销假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
6.因患传染性疾病需隔离治疗的学生,其休假情况由年级负责登记并报教务处备案。返校时由该生提出申请,学校监督复检,相关医院和部门出具可复学证明,方可复学,入班时必须携带教务处出具的“准予入班”的证明,否则不准入班。

7.学生事假连续不得超过3天(因公请假除外),累计事假每学期不得超过8天,否则按旷课处理;病假连续不得超过15天,累计病假每学期不得超过30天,逾期仍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,可办理休学手续,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
8.晨会、晨跑、课间操出勤情况,年级或学校的集会、活动等的出勤情况,严格考勤。

①晨会、课间操要求全员参加,如确实因病、因事等请假的,班级(体育委员)要当即出具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假条;

②因晨扫等原因,晨跑时每班缺勤人员不得超过8人;

年级或学校的集会、活动等要求全勤,如确实因病因事等请假的,班级要当即出具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假条。(本条考勤的责任人为班主任,班主任应加强班级学生考勤管理,学生出勤情况与班主任管理津贴挂钩。)

④晨会、晨跑、课间操,年级或学校的集会、活动等,均由学生会负责检查,学校值日领导负责通报。

9.月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按旷课一节计算。

10.学生不办理请假手续,擅自离校或擅自缺课、缺考者,按《泰和二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》相关规定处理。(一学期无故旷课达5节者警告处分,6-10节者记过处分,11-20节者记大过处分,21-30节者留校察看处分,30节以上者劝其退学处分。)

11.各班级都要建立学生考勤(包括上课、活动、早读、午晩休等)情况报告制,各班级教室、宿舍均要设专人负责考勤的相关工作,发现非正常情况(未请假离校、离宿舍、离教室),除做好该生思想工作外,还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。班主任接到报告后,除尽快妥善做好该生的工作外,还要及时向年级主任、教务处、学校相关领导报告情况。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生考勤工作,加强对考勤工作的巡查和管理,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生活、学习中发生和存在的考勤问题。

12.各年级、班主任都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考勤规定,建立好请销假档案。若自行其是,不执行本规定,一旦发现,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13、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,解释权归校务会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-03-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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